2018年《中級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不得抵扣的進項稅
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距離我們僅剩一周左右的時間了,考生們趕快趁最后的幾天多記幾個重要的考點,爭取拿下更多分值吧!東奧小編這里為大家帶來《中級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內容,供大家考前積累和復習。
【每日攻克一考點】不得抵扣的進項稅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口訣:“簡免夫(福)人”]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提示1】上述規定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提示2】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貨物來源 | 用途 | 是否視同銷售貨物 | 銷項稅額的處理 | 進項稅額的處理 |
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 | 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 | 視同銷售貨物 | (1)貨物移送當期確認銷項稅額 (2)核定銷售額(自己的同類平均價市場價組成計稅價格) | 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依法抵扣 |
用于投資、分配、贈送 | ||||
購進的貨物 | 用于投資、分配、贈送 | |||
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 | 不視同銷售貨物 | 不確認銷項稅額 | 對應的進項稅額亦不得抵扣 |
《中級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會繼續為大家更新,也希望考生們考前最后的時間能夠堅持復習,增加通過中級會計考試的把握,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