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考點!2023年注會考試會計科目中出現的新考點(3)
一直以來,在每一年的注會考試中都會出現以往沒有考察過的知識點,有的可能是由于中注協想要考察的偏難怪一點,也有部分知識點是新興的考點,也就是說,這些新考察的知識點中有一部分是未來幾年內考察的“常客”,那么我們今天就來看一下各個科目中在2023年注會考試中新出現的知識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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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營分部的認定
經營分部,是指企業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組成部分:
(1)該組成部分能夠在日常活動中產生收入、發生費用;
(2)企業管理層能夠定期評價該組成部分的經營成果,以決定向其配置資源、評價其業績;
(3)企業能夠取得該組成部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會計信息。
企業存在相似經濟特征的兩個或多個經營分部,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可以合并為一個經營分部:
(1)各單項產品或勞務的性質相同或相似;
(2)生產過程的性質相同或相似,包括采用勞動密集或資本密集方式組織生產、使用相同或者相似設備和原材料、采用委托生產或加工方式等;
(3)產品或勞務的客戶類型相同或相似,包括大宗客戶、零散客戶等;
(4)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方式相同或相似,包括批發、零售、自產自銷、委托銷售、承包等;
(5)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受法律、行政法規的影響相同或相似,包括經營范圍或交易定價機制等。
(二)報告分部的確定
報告分部,是指符合經營分部定義,按規定應予披露的經營分部。
1.經營分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報告分部【點撥】:
(1)該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計的10%或者以上;
(2)該分部的分部利潤(虧損)的絕對額,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潤合計額或者所有虧損分部虧損合計額的絕對額兩者中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3)該分部的分部資產占所有分部資產合計額的10%或者以上。
2.未滿足上述條件,但企業認為披露該經營分部信息對財務報告使用者有用的,也可將其確定為報告分部。報告分部的數量通常不超過10個,如果報告分部的數量超過10個需要合并的,以經營分部的合并條件為基礎,對相關的報告分部予以合并。
3.確定為報告分部的經營分部的對外交易收入合計額占合并總收入或企業總收入的比重未達到75%的,將其他未作為報告分部的經營分部確定為報告分部(即使它們未滿足規定的條件),直到該比重達到75%。
(三)分部信息的披露
企業報告分部確定后,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報告分部下列信息:
1.確定報告分部考慮的因素、報告分部的產品和勞務的類型。
2.每一報告分部的利潤(虧損)總額相關信息,包括利潤(虧損)總額組成項目及計量的相關會計政策信息。
3.每一報告分部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相關信息,包括資產總額組成項目的信息,以及有關資產、負債計量的相關會計政策。
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將相關資產或負債分配給報告分部的基礎。
4.除上述已經作為報告分部信息組成部分披露的內容外,企業還應當披露下列信息:
(1)每一產品和勞務或每一類似產品和勞務的對外交易收入;
(2)企業取得的來自于本國的對外交易收入總額,以及企業從其他國家取得的對外交易收入總額;
(3)企業取得的位于本國的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資產、獨立賬戶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以及企業位于其他國家的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資產、獨立賬戶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4)企業對主要客戶的依賴程度。
5.報告分部信息總額與企業信息總額的銜接。
6.比較信息。
(一)合同負債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列示為合同負債。
(二)合同資產與應收款項
項目 | 定義 | 面臨風險 |
應收款項 | 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僅取決于時間流逝因素 | 信用風險 |
合同資產 | 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 信用風險和履約風險 |
企業可采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一)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指以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銷售或耗用)這樣一種存貨實物流轉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二)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數量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依據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存貨的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三)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進貨數量加上月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去除本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某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某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四)個別計價法
采用這一方法是假設存貨具體項目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相一致,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在這種方法下,是把每一批存貨的實際成本作為計算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基礎。
說明:此處涉及的“新”考察的知識點,均根據注會考試近3年中注協公布的真題考點整理所得,僅供參考。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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