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與適當性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的合格成績有效期是五年,多數考生會選擇利用2-3年的時間沖關拿證。202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式開始,全面學習是考生現階段的任務。以下是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講解,一起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三章:審計證據
第一節:審計證據的性質
【知 識 點】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與適當性
(一)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數量的要求(主要與樣本量有關)
影響因素 | 關系 |
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 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需要的審計證據可能越多 |
審計證據的質量 | 審計證據質量越高,需要的審計證據可能越少 |
不能為了減少審計證據的數量,而人為的提高審計重要性水平。
(二)審計證據的適當性——質量的要求(核心內容:相關性和可靠性)
1.相關性
相關性 | 含義 | 是指用作審計證據的信息與審計程序的目的和所考慮的相關認定之間的邏輯聯系。(報考科目與買書) |
注意事項 | (馬路警察、各管一段) 1.用作審計證據的信息的相關性可能受測試方向的影響。(如:測試高估,應當測試“已記錄”;測試低估,則不能僅測試“已記錄”) 2.特定的審計程序可能只為某些認定提供相關的審計證據,而與其他認定無關。【監盤:存在,通常不能證明所有權和準確性、計價和分攤(庫存現金除外);觀察:時點指標】 3.有關某一特定認定的審計證據并不能替代與其他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 4.不同來源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可能與同一認定相關。(程序和認定并非一對一)(應收賬款的存在:函證、檢查文件和發票等;函證:金額、所有權、存在等) |
2.可靠性
可靠性 | 影響因素 | 1.審計證據的來源和性質; 2.獲取審計證據的具體環境。 |
判斷原則 | 1.從外部獨立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其他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2.內部控制有效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比內部控制薄弱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3.直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比間接獲取或推論得出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4.以文件、記錄形式(無論是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存在的審計證據比口頭形式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5.從原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傳真件或復印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
(三)充分性和適當性之間的關系
1.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審計證據的數量受審計證據質量的影響。審計證據質量越高,需要的審計證據數量可能越少。(質量影響數量)
2.盡管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相關,但如果審計證據的質量存在缺陷,那么注冊會計師僅靠獲取更多的審計證據可能無法彌補其質量上的缺陷。(數量不能彌補質量的缺陷)
3.如果注冊會計師獲取的證據不可靠,那么證據數量再多也難以起到證明作用。(不可靠的證據再多也沒有用)
(四)評價充分性和適當性時的特殊考慮(共4點)
1.對文件記錄可靠性的考慮
(1)審計工作通常不涉及鑒定文件記錄的真偽,注冊會計師也不是鑒定文件記錄真偽的專家,但應當考慮用作審計證據的信息的可靠性,并考慮與這些信息生成與維護相關的控制的有效性。
(2)如果在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情況使其認為文件記錄可能是偽造的,或文件記錄中的某些條款已發生變動,注冊會計師應當作出進一步調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詢證,或考慮利用專家的工作以評價文件記錄的真偽。(注意:不一致,進一步調查)
2.使用被審計單位生成信息時的考慮——保證信息的完整和準確,如:函證
3.證據相互矛盾時的考慮(共2點)
(1)如果針對某項認定從不同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或獲取的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能夠相互印證,與該項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則具有更強的說服力。
(2)如果從不同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或獲取的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不一致,表明某項審計證據可能不可靠,注冊會計師應當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注意:不能直接說不可靠)
4.獲取審計證據時對成本的考慮
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獲取審計證據的成本與所獲取信息的有用性之間的關系,但不應以獲取審計證據的困難和成本為由減少不可替代的審計程序。(如:存貨監盤,銀行存款函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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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科目知識點“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與適當性”的相關內容,審計科目對刷題的要求雖然不算太大,但是在基礎入門階段,習題能對考生們理解知識點起到不小的作用,以下為免費題庫內容,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