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
在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科目中,“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它不僅直接關系到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和透明度,還是考試中的高頻考點與難點。此知識點要求考生深入理解關鍵審計事項的定義、識別標準及其在報告中的恰當表述。備考時,需注意區分不同行業、企業的關鍵審計事項差異,確保答題時能精準命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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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
導航
一、關鍵審計事項概述
(一)定義
關鍵審計事項,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判斷認為對當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
(二)適用范圍
(1)對上市實體整套通用目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以及注冊會計師決定或委托方要求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其他情形;
(2)法律法規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情形。
(三)作用
(1)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旨在通過提高已執行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增加審計報告的溝通價值。
(2)溝通關鍵審計事項能為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提供額外的信息,幫助其了解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判斷認為對本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并幫助其了解被審計單位,以及已審計財務報表中涉及重大管理層判斷的領域。
(四)不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情形
除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逐項描述關鍵審計事項:
(1)法律法規禁止公開披露某事項。
(2)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如果合理預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后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方面的益處,注冊會計師確定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溝通該事項。
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上述情形,注冊會計師確定不在審計報告中溝通某一關鍵審計事項,并且不存在其他關鍵審計事項,注冊會計師可以在審計報告單設的關鍵審計事項部分表述為“我們確定不存在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
(五)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不得包含關鍵審計事項
如果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規定,確定對財務報表發表無法表示意見,注冊會計師不得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除非法律法規要求溝通。
(六)關鍵審計事項不能代替的事項
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以注冊會計師已就財務報表整體形成審計意見為背景。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不能代替下列事項:
(1)管理層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在財務報表中作出的披露,或為使財務報表實現公允反映而作出的披露(如適用)。
(2)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規定,按照審計業務的具體情況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3)當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的規定進行報告。
提示
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不是注冊會計師就單一事項單獨發表意見。
二、確定關鍵審計事項
注冊會計師在確定關鍵審計事項時需要“三步走”,如圖19-2所示。
第一步,以“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為起點。
第二步,確定“重點關注過的事項”。
第三步,確定哪些事項對本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
三、在審計報告中單設關鍵審計事項部分
(一)標題
以“關鍵審計事項”為標題,并在該部分使用恰當的子標題逐項描述關鍵審計事項。
(二)引言部分
關鍵審計事項部分的引言應當同時說明下列事項:
(1)關鍵審計事項是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判斷,認為對本期財務報表審計最為重要的事項。
(2)關鍵審計事項的應對以對財務報表整體進行審計并形成審計意見為背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整體形成審計意見,而不對關鍵審計事項單獨發表意見。
四、其他情形下關鍵審計事項部分的形式和內容
(1)如果根據被審計單位和審計業務的具體事項和情況,注冊會計師確定不存在需要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可以在審計報告單設的關鍵審計事項部分表述為“我們確定不存在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
(2)僅有的需要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是導致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事項,或者是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注冊會計師可以在審計報告單設的關鍵審計事項部分表述為“除形成保留(否定)意見的基礎部分或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項外,我們確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
需要說明的是,導致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事項,或者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就其性質而言都屬于關鍵審計事項,但這些事項在審計報告中專門的部分披露,不在審計報告的關鍵審計事項部分進行描述。
(3)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審計報告中的強調事項段或其他事項段需要與關鍵審計事項部分分開列示。如果某事項被確定為關鍵審計事項,則不能以強調事項或其他事項代替對關鍵審計事項的描述。
五、在審計報告中描述單一關鍵審計事項
(一)逐項描述的內容
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逐項描述每一關鍵審計事項,并分別索引至財務報表的相關披露(如有),以使預期使用者能夠進一步了解管理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如何應對這些事項。在描述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同時說明下列內容:
(1)該事項被認定為審計中最為重要的事項之一,因而被確定為關鍵審計事項的原因;
(2)該事項在審計中是如何應對的。
(二)說明關鍵審計事項在審計中如何應對
對一項關鍵審計事項在審計中如何應對的描述的詳細程度屬于職業判斷。注冊會計師可以描述下列要素:
(1)審計應對措施或審計方法中,與該事項最為相關或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最有針對性的方面;
(2)對已實施審計程序的簡要概述;
(3)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
(4)對該事項的主要看法。
(三)原始信息
1.定義
原始信息是指與被審計單位相關、尚未由被審計單位公布(例如,未包含在財務報表中、未包含在審計報告日可獲取的其他信息或者管理層或治理層的其他口頭或書面溝通中,如財務信息的初步公告或投資者簡報)的信息。
2.責任
原始信息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和治理層的責任。
3.處理原則
(1)在描述關鍵審計事項時,注冊會計師需要避免不恰當地提供與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原始信息。
(2)對關鍵審計事項的描述本身通常不構成有關被審計單位的原始信息,這是由于對關鍵審計事項的描述是在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背景下進行的。
(3)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提供進一步信息用于解釋為何該事項被認為對審計最為重要因而被確定為關鍵審計事項,以及這些事項如何在審計中加以應對是有必要的,除非法律法規禁止披露這些信息。
(4)如果確定披露這些信息是必要的,注冊會計師可以鼓勵管理層或治理層進一步披露信息,而不是在審計報告中提供原始信息。
六、就關鍵審計事項與治理層溝通
注冊會計師應當就下列事項與治理層溝通:
(1)注冊會計師確定的關鍵審計事項;
(2)根據被審計單位和審計業務的具體情況,注冊會計師確定不存在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溝通的關鍵審計事項(如適用)。
知識點來源:第十九章 審計報告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24年《審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