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了解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
202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現階段是備考的預習階段,新教材尚未面市,考生要如何預習呢?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基礎考點是“恒不變”的,東奧為大家準備了25年注冊會計師考點搶學,以下是《審計》科目的考點,一起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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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了解
1.不應利用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
當存在下列事項時,集團項目組應當就組成部分財務信息親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不應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行相關工作:
(1)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不符合與集團審計相關的獨立性要求;
(2)集團項目組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存有重大疑慮;
(3)集團項目組對其本身參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存有重大疑慮;
(4)集團項目組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是否了解并將遵守與集團審計相關的職業道德要求存有重大疑慮。
2.可以利用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
集團項目組可以通過參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實施追加的風險評估程序或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消除下列影響:
(1)對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存有并非重大的疑慮(如認為其缺乏行業專門知識);
(2)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未處于積極有效的監管環境中。
知識點來源:第十六章 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24年《審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