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范圍受到限制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
突破審計術語難關,培養審計思維,就能輕松通過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的考試。現階段是202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階段,沒有教材不用擔心,東奧整理了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提前熟悉審計基礎考點,快來看看吧!
? 25考季注會《審計》搶學考點匯總> ? 備考免費資料,注冊即可打開全科資料庫>
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1.集團管理層施加限制
如果集團項目合伙人認為由于集團管理層施加的限制,使集團項目組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由此產生的影響可能導致對集團財務報表發表無法表示意見,集團項目合伙人應當視具體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如果是新業務,在法律法規未禁止的情況下,拒絕接受業務委托;
(2)如果是連續審計業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解除業務約定;
(3)如果法律法規禁止注冊會計師拒絕接受業務委托,或者注冊會計師不能解除業務約定,在可能的范圍內對集團財務報表實施審計,并對集團財務報表發表無法表示意見
2.不重要組成部分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1)如果集團管理層限制集團項目組或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接觸組成部分的信息,如果這類限制與不重要的組成部分有關,集團項目組仍有可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但是受到限制的原因可能影響集團審計意見;
(2)如果集團項目組接觸組成部分信息受到限制,該組成部分不是重要組成部分,且集團項目組擁有其整套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并能夠接觸集團管理層擁有的與該組成部分相關的信息,則集團項目組可能認為這些信息已構成與該組成部分相關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3.重要組成部分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如果集團管理層限制集團項目組或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接觸重要組成部分的信息,則集團項目組就無法遵守審計準則中與集團審計相關的要求,即無法獲取與該組成部分相關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知識點來源:第十六章 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24年《審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