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要求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
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會計政策以及變更會計政策的原因、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各要素三個方面。以下為知識點總體要求的內容,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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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以了解下列三個方面:
1.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1)組織結構、所有權和治理結構、業務模式(包括該業務模式利用信息技術的程度)(用A表示);
(2)行業形勢、法律環境、監管環境和其他外部因素(用B表示);
(3)財務業績的衡量標準,包括內部和外部使用的衡量標準(分別用C1和C2表示)。
2.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會計政策以及變更會計政策的原因(用D表示)
3.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各要素(用E表示)
具體內容,如圖7-3所示。
圖7-3 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了解的內容
(1)注冊會計師從被審計單位內部了解的相關信息包括:A、D、E和C1。
(2)注冊會計師從被審計單位外部了解的相關信息包括:B和C2。
(3)財務業績衡量標準分為財務業績內部衡量標準(C1)和財務業績外部衡量標準(C2)。
知識點來源:第七章 風險評估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24年《審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