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固有限制_24年注會審計劃重點
2024年注會《審計》科目第一章審計概述已經學完了,考生們在后續的備考中也要定期回顧本章內容,審計科目備考周期較長,學到后半段前半段的內容可能僅剩下模糊的印象,為了不在后續沖刺階段花費大量時間回憶知識點,就要養成定期復盤的習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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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一章:審計概述
第五節:審計風險
【知 識 點】
審計的固有限制
(一)審計固有限制帶來的影響
(1)注冊會計師得出審計結論和形成審計意見依據的大多數審計證據是說服性而非結論性的。
(2)注冊會計師不能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絕對保證。
(3)注冊會計師不可能將審計風險降至零。
(4)審計的固有限制并不能作為注冊會計師滿足于說服力不足的審計證據的理由。
(二)影響審計固有限制的因素
影響因素 | 具體內容 |
財務報告的性質 (與“左手”相關) | (1)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需要作出判斷 (2)許多財務報表項目涉及主觀決策、評估或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并且可能存在一系列可接受的解釋或判斷,比如,某些會計估計 |
審計程序的性質 (與“右手”相關) | 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的能力受到實務和法律上的限制。例如: (1)管理層或其他人員可能有意或無意地不提供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或注冊會計師要求的全部信息,在客觀上導致注冊會計師獲取的信息可能不完整 (2)舞弊導致的錯報涉及串通偽造文件,使得注冊會計師誤以為有效的證據實際上是無效的,而注冊會計師不是鑒定文件真偽的專家 (3)審計不是對涉嫌違法行為的官方調查,注冊會計師沒有被授予特定的法律權力,而這種權力對調查是必要的 |
在合理的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審計的需要(“左手”和“右手”) | 為了在合理的時間內以合理的成本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有必要: (1)計劃審計工作,以使審計工作以有效的方式得到執行 (2)將審計資源投向最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并相應地在其他領域減少審計資源 (3)運用測試和其他方法檢查總體中存在的錯報 |
提示:
審計中的困難、時間或成本等事項本身,不能作為注冊會計師省略不可替代的審計程序或滿足于說服力不足的審計證據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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