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審計重要知識點: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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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區別
【所屬章節】
第二十章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第一節 內部控制審計的概念
【知識點】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區別
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的區別
這部分是新增知識點!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發表審計意見的對象不同,使得二者存在一定的區別。
區別 | 財務報表審計 | 內部控制審計 |
1.定義 | 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公允反映,發表審計意見 | 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進行披露 |
2.對內部控制了解和測試的目的 | 識別、評估和應對重大錯報風險,據此確定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并獲取與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相關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對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 | 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 |
3.測試內部控制運行有效性的范圍要求 | 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設計和實施控制測試: (1)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運行有效 (2)僅實施實質性程序不能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如果以上兩種情況均不存在,注冊會計師可能對部分認定,甚至全部認定均不測試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 | 針對所有重要賬戶和列報的每一相關認定獲取控制設計和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
4.測試內部控制的期間要求 | (1)需要獲取內部控制在整個擬信賴期間運行有效的審計證據 (2)如果擬信賴的控制自上次測試后未發生變化,且不屬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可以利用以前審計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但每三年至少對控制測試一次 | (1)需要獲取內部控制在基準日前足夠長的時間(可能短于整個審計期間)內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 (2)不得采用“每三年至少對控制測試一次”的方法,應當在每一年度中測試內部控制(對自動控制在滿足特定條件情況下所采用的與基準相比較策略除外) |
5.評價控制缺陷 | 需要確定識別出的內部控制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缺陷是否構成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 應當評價識別出的內部控制缺陷是否構成一般缺陷、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
6.溝通控制缺陷(此項最復雜) | (1)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向治理層通報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2)應當及時向相應層級的管理層通報下列內部控制缺陷: ①已向或擬向治理層通報的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除非在具體情況下不適用直接向管理層通報,此項需采用書面形式通報 ②在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其他方尚未向管理層通報而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判斷認為足夠重要從而值得管理層關注的內部控制其他缺陷,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形式 | (1)對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書面形式與治理層和管理層溝通,書面溝通應在注冊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前進行;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應當就此以書面形式直接與董事會溝通 (2)以書面形式與管理層溝通在審計過程中識別的所有內部控制其他缺陷(包括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并在溝通完成后告知治理層 |
7.審計報告的形式和內容以及所包括的意見類型 | (1)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2)審計意見類型包括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 (1)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的規定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2)審計意見類型包括無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
注:本文知識點整理自東奧劉圣妮老師-22年基礎精講班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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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注會審計重要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夠合理利用。2022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6-28日,預祝考生們順利通過2022年注會考試。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