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審計考前重點學習筆記——存貨監盤特殊情況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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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識點】
1.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存貨監盤不可行。如:有毒或存放地點(在境外):實施替代程序,實在不行,考慮審計意見類型
2.因不可預見的情況導致無法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注冊會計師應當另擇日期實施監盤,并對間隔期內發生的交易實施審計程序。
不可預見的情況一是注冊會計師無法親臨現場,即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其無法到達存貨存放地實施存貨監盤;
二是氣候因素,即由于惡劣的天氣導致注冊會計師無法實施存貨監盤程序,或由于惡劣的天氣無法觀察存貨,如木材被積雪覆蓋。
3.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貨。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貨對財務報表是重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一項或兩項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該存貨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1)向持有被審計單位存貨的第三方函證存貨的數量和狀況;
(2)實施檢查或其他適合具體情況的審計程序。
其他審計程序可以作為函證的替代程序,也可以作為追加的審計程序。
其他審計程序的示例包括:
①實施或安排其他注冊會計師實施對第三方的存貨監盤(如可行);
②獲取其他注冊會計師或服務機構注冊會計師針對用以保證存貨得到恰當盤點和保管的內部控制的適當性而出具的報告;
③檢查與第三方持有的存貨相關的文件記錄,如倉儲單;
④當存貨被作為抵押品時,要求其他機構或人員進行確認。
【理解訣竅】
審計中的困難、時間或成本等事項本身,不能作為注冊會計師省略不可替代的審計程序或滿足于說服力不足的審計證據的正當理由,不屬于存貨監盤不可行的情況。
審計是CPA考試六科中“三座大山”之一,歷年考試均有一定難度,需要大家認真學習備考。以上就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存貨監盤特殊情況的處理相關內容,考生要相信付出總會有收獲的。注會考試時間為8月27日-29日,希望考生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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