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審計單位的性質_2019年注會審計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進入到基礎備考階段了,審計并不簡單,有很多學習不透徹的地方,為了幫助同學備考,小編整理了注會審計基礎班的相關知識點,快來看吧!
【內容導航】
被審計單位的性質
【所屬章節】
第七章 風險評估
【知識點】被審計單位的性質
被審計單位的性質
注冊會計師應當從所有權結構、治理結構、組織結構、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和財務報告這七個方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性質。
一、所有權結構
1.被審計單位的所有權結構;
2.所有者與其他人員或實體的關系;
3.關聯方關系是否已識別;
4.關聯方交易是否恰當記錄和充分披露。
二、治理結構
良好的治理結構可以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和財務運作實施有效的監督,從而降低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風險。
三、組織結構
復雜的組織結構可能導致某些特定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合并、商譽減值以及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等。
四、經營活動
了解經營活動有助于發現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風險,而經營風險是重大錯報風險的前奏。
五、投資活動
了解投資活動有助于注冊會計師關注被審計單位在經營策略和方向上的重大變化。
六、籌資活動
1.債務結構和相關條款;
2.主要子公司和聯營企業;
3.實際受益方及關聯方;
4.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
七、財務報告
1.會計政策和行業特定慣例,包括特定行業的重要活動;
2.收入確認慣例;
3.公允價值會計核算;
4.外幣資產、負債與交易;
5.異常或復雜交易的會計處理。
以上內容是小編整理的注會審計被審計單位的性質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助力考生備考,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范永亮老師《審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