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證函的設計考慮五項因素_2019年注會審計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已經結束了,所有考生都應該進入到基礎階段復習了。在這里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部分注會審計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詢證函的設計考慮五項因素
【所屬章節】
第三章-審計證據
【知識點】詢證函的設計考慮五項因素
詢證函的設計考慮五項因素
1.函證方式
不同方式獲取的審計證據的可靠性不同。銀行存款只能采用積極的方式。
2.以往經驗
回函率、回函信息的準確程度。回函率過低可能意味著函證無效,可能不適宜函證。
3.擬函證信息的性質
對非常規合同或交易,不僅函證金額,還應考慮函證交易或合同的條款,以確定是否存在重大口頭協議,客戶是否有自由退貨的權利,付款方式是否有特殊安排等。
4.被詢證者的適當性
適當的被詢證者應當是對所詢證信息知情的第三方,具備一定的回函能力、獨立性、客觀性并有權回函。
5.被詢證者易于回函的信息類型
(1)根據函證的具體內容選擇易于回函的部門
某些被詢證者的信息系統可能便于對形成賬戶余額的每筆交易函證,而不是對賬戶余額本身進行函證。
(2)取得被審計單位對被詢證者回函的授權
如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授權被詢證者向注冊會計師提供有關信息,被詢證者可能更愿意回函。反之,如沒有獲得授權,被詢證者甚至不能夠回函。
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是比較難的科目,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備考。
注:以上內容選自范永亮老師《審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