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會《審計》每日一考點:關聯方審計
要想學好注冊會計師審計這一科,就要做到真正理解,只是死記硬背可不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聯方審計這一考點,希望可以幫助你高效率的學習。
關聯方審計
一、風險評估程序和相關工作
(一)了解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
1.項目組內部的討論
項目組內部討論的內容可能包括:
(1)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性質和范圍。
(2)強調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導致的潛在重大錯報風險保持職業懷疑的重要性。
(3)可能顯示管理層以前未識別或未向注冊會計師披露的關聯方關系或關聯方交易的情形或狀況。
(4)可能顯示存在關聯方關系或關聯方交易的記錄或文件。
(5)管理層和治理層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進行識別、恰當會計處理和披露的重視程度,以及管理層凌駕于相關控制之上的風險。
在對舞弊進行討論時,項目組內部討論的內容還可能包括對關聯方可能如何參與舞弊的特殊考慮。
2.詢問管理層
注冊會計師應當向管理層詢問下列事項:
(1)關聯方的名稱和特征,包括關聯方自上期以來發生的變化。
(2)被審計單位和關聯方之間關系的性質。
(3)被審計單位在本期是否與關聯方發生交易,如發生,交易的類型、定價政策和目的。
3.了解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相關的控制
(1)了解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相關的控制的內容。
①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進行識別、會計處理和披露;
②授權和批準重大關聯方交易和安排;
③授權和批準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交易和安排。
(2)除管理層外,可能知悉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以及相關控制的其他人員。
①治理層成員;
②負責生成、處理或記錄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交易的人員,以及對其進行監督或監控的人員;
③內部審計人員;
④內部法律顧問;
⑤負責道德事務的人員。
(3)可能表明不存在相關控制或控制存在缺陷的情形。
①管理層對識別和披露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重視程度較低;
②缺乏治理層的適當監督;
③由于披露關聯方可能會泄露管理層認為敏感的某些信息(如關聯方交易涉及管理層家庭成員),管理層有意忽視相關控制;
④管理層未能充分了解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對關聯方的有關規定;
⑤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沒有對關聯方披露作出規定。
(二)在檢查記錄或文件時對關聯方信息保持警覺
1.檢查記錄或文件
為確定是否存在管理層以前未識別或未向注冊會計師披露的關聯方關系或關聯方關易,應當檢查下列記錄或文件:
(1)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序時獲取的銀行和律師的詢證函回函。
(2)股東會和治理層會議的紀要。
(3)注冊會計師認為必要的其他記錄和文件。
除此以外,還可以檢查某些可能提供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信息的記錄或文件,例如:
(1)除了向銀行和律師獲取的詢證函回函外,注冊會計師自其他第三方取得的詢證函回函。
(2)被審計單位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3)被審計單位提供給監管機構的信息。
(4)被審計單位的股東登記名冊。
(5)管理層和治理層的利益沖突聲明。
(6)被審計單位有關投資和養老金計劃的記錄。
(7)與關鍵管理層或治理層成員簽訂的合同和協議。
(8)超出被審計單位正常經營過程的重要合同和協議。
(9)被審計單位與專業顧問的往來函件和發票。
(10)被審計單位購買的人壽保險單。
(11)被審計單位在報告期內重新商定的重要合同。
(12)內部審計人員的報告。
(13)被審計單位向證券監管機構報送的文件(如招股說明書)。
2.詢問管理層
如果識別出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交易,注冊會計師應當向管理層詢問這些交易的性質以及是否涉及關聯方。
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交易的例子可能包括:
(1)復雜的股權交易,如公司重組或收購。
(2)與處于公司法制不健全的國家或地區的境外實體之間的交易。
(3)對外提供廠房租賃或管理服務,而沒有收取對價。
(4)具有異常大額折扣或退貨的銷售業務。
(5)循環交易,如售后回購交易。
(6)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變更條款的交易。
二、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一)總體要求
1.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相關審計準則的規定,識別和評估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并確定這些風險是否為特別風險。
2.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識別出的、超出被審計單位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關聯方交易導致的風險確定為特別風險。
(二)考慮關聯方施加支配性影響的情形
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識別和評估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時考慮關聯方施加的支配性影響的情形。
關聯方施加的支配性影響可能表現在下列方面:
1.關聯方否決管理層或治理層作出的重大經營決策。
2.重大交易需經關聯方的最終批準。
3.對關聯方提出的業務建議,管理層和治理層未曾或很少進行討論。
4.對涉及關聯方(或與關聯方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的交易,極少進行獨立復核和批準。
(三)在出現以下風險因素情況下,存在具有支配性影響的關聯方,可能表明存在由于舞弊導致的特別風險
1.異常頻繁變更高級管理人員或專業顧問,可能表明被審計單位為關聯方謀取利益而從事不道德或虛假的交易。
2.利用中間機構從事難以判斷是否具有正當商業理由的重大交易,可能表明關聯方出于欺詐目的,通過控制這些中間機構從交易中獲利。
3.有證據顯示關聯方過度干涉或關注會計政策的選擇或重大會計估計的作出,可能表明存在虛假財務報告。
三、應對重大錯報風險
(一)識別出關聯方關系或交易時的應對措施
識別出管理層以前未識別出或未披露的關聯方關系或重大關聯方交易時的應對措施包括:
1.立即將相關信息向項目組其他成員通報。
2.在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對關聯方作出規定的情況下,要求管理層識別與新識別出的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所有交易,以便注冊會計師作出進一步評價,并詢問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相關的控制為何未能識別或披露該關聯方關系或交易。
3.對新識別出的關聯方或重大關聯方交易實施恰當的實質性程序。
4.重新考慮可能存在管理層以前未識別出或未向注冊會計師披露的其他關聯方或重大關聯方交易的風險,如有必要,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
5.如果管理層不披露關聯方關系或交易看似是有意的,因而顯示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評價這一情況對審計的影響。注冊會計師因此還可能考慮是否有必要重新評價管理層對詢問的答復以及管理層聲明的可靠性。
(二)識別出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關聯方交易時的應對措施
1.檢查相關合同或協議(如有)
如果檢查相關合同或協議,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
(1)交易的商業理由(或缺乏商業理由)是否表明被審計單位從事交易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對財務信息作出虛假報告或為了隱瞞侵占資產的行為。
(2)交易條款是否與管理層的解釋一致。
(3)關聯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得到恰當會計處理和披露。
2.獲取交易已經恰當授權和批準的審計證據
(1)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授權和批準。
如果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關聯方交易經管理層、治理層或股東(如適用)授權和批準,可以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審計證據,表明該項交易已在被審計單位內部的適當層面進行了考慮,并在財務報表中恰當披露了交易的條款和條件。
(2)授權和批準的局限性。
授權和批準本身不足以就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得出結論,原因在于如果被審計單位與關聯方串通舞弊或關聯方對被審計單位具有支配性影響,被審計單位與授權和批準相關的控制可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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