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該知識點聚焦于跨國企業通過不合理的財務安排侵蝕稅基、轉移利潤以規避納稅義務的行為,以及國際社會為應對這一問題所采取的行動與制定的規則。考生在學習時需關注其核心原則、具體措施以及相關案例分析,注重理論與實際的結合,同時要善于梳理知識框架,強化記憶關鍵要點。
【所屬章節】
第十二章: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
第四節:國際反避稅
【知 識 點】
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
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是由二十國集團(以下簡稱“G20”)領導人背書,并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以下簡稱“OECD”)推進的國際稅改項目,是G20框架下各國攜手打擊國際逃避稅,共同建立有利于全球經濟增長的國際稅收規則體系和行政合作機制的重要舉措。
2013年6月,OECD發布《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BEPS行動計劃”)。
(一)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
1.BEPS十五項行動計劃的分類
類別 | 行動計劃 |
應對數字經濟帶來的挑戰 | 數字經濟 |
協調各國企業所得稅稅制 | 混合錯配、受控外國公司規則、利息扣除、有害稅收實踐 |
重塑現行稅收協定和轉讓定價國際規則 | 稅收協定濫用、常設機構、無形資產、風險和資本、其他高風險交易 |
提高稅收透明度和確定性 | 數據統計分析、強制披露原則、轉讓定價同期資料、爭端解決 |
開發多邊工具促進行動計劃實施 | 多邊工具 |
2.BEPS十五項行動計劃的實質——稅收要與實質經濟活動和價值創造相匹配
當前,全球利潤至少50%以上涉及國際交易,特別是企業集團跨境關聯交易數額巨大。所有這些交易都可以在現有規則體系下進行避稅籌劃。籌劃的結果是稅收權益與實質經濟活動的錯配,經濟活動發生地沒有留下應有的利潤,也沒有獲得應有的稅收。生產要素的跨境配置受到扭曲,稅收公平面臨挑戰,國際稅收秩序受到嚴重威脅。因此,國際社會必須攜手改革現有國際稅收規則體系,以適應快速發展的經濟全球化趨勢。
(二)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成果
2015年10月,OECD發布了BEPS行動計劃全部15項產出成果。15項行動計劃成果的順利完成,標志著BEPS行動計劃步入成果轉化、具體實施的新階段。
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成果有以下15項:(1)《關于數字經濟面臨的稅收挑戰的報告》;(2)《消除混合錯配安排的影響》;(3)《制定有效受控外國公司規則》;(4)《對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項支付實現的稅基侵蝕予以限制》;(5)《考慮透明度和實質性因素有效打擊有害稅收實踐》;(6)《防止稅收協定優惠的不當授予》;(7)《防止人為規避構成常設機構》;(8)~(10)《確保轉讓定價結果與價值創造相匹配》;(11)《衡量和監控BEPS》;(12)《強制披露規則》;(13)《轉讓定價文檔與國別報告》;(14)《使爭議解決機制更有效》;(15)《開發用于修訂雙邊稅收協定的多邊工具》。
(三)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的影響
此項工作的重點是消除雙重不征稅,對修訂現行雙邊稅收協定也有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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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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