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的稅收減免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這個知識點系統梳理了國家為鼓勵污染防治、支持綠色發展,對符合特定條件的納稅人給予免征或減征環保稅的優惠政策。它不僅是國家“綠色稅制”激勵導向的直接體現,更是企業環境成本管理的關鍵一環。
【所屬章節】
第八章: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
第二節:環境保護稅法
【知 識 點】
環保稅的稅收減免
1.下列情形,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
(1)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2)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3)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
依法設立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堆肥廠,屬于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
(4)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
(5)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征收環境保護稅。
納稅人任何一個排放口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以及沒有排放口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的濃度值,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依法不予減征環境保護稅。
3.納稅人噪聲聲源一個月內累計晝間超標不足15晝或者累計夜間超標不足15夜的,分別減半計算應納稅額。
舉例
某工業企業廠界長度超過100米,有兩處以上噪聲源,晝間噪聲標準限值為65分貝,夜間噪聲標準限值為55分貝。經監測,其4月份噪聲超標天數為10天,晝間最高分貝為74.6,夜間最高分貝為60。該企業4月份噪聲污染應繳納多少環境保護稅?(超標4~6分貝,稅額每月700元;超標7~9分貝,稅額每月1400元;超標10~12分貝,稅額每月2800元)
【分析】
應稅噪聲的應納稅額為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對應的具體適用稅額。應稅噪聲超標的分貝數不是整數的,按四舍五入取整。
(1)當沿邊界長度超過100米有兩處以上噪聲超標,按照2個單位計算應納稅額。由于題目未提供多個測量點的測量結果,則從高并乘以2計算應納稅額。
(2)聲源一個月內超標不足15天的減半計算應納稅額。
該企業4月噪聲超標僅10天,不足15天,應減半計算應納稅額。
晝間超標值:74.6-65=9.6(分貝),取10分貝;
夜間超標值:60-55=5(分貝);
該企業4月應繳納環保稅=(2800+700)×50%×2=3500(元)。
點撥
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上述政策要從兩類排污主體角度理解,詳細理解思路歸納列表如下:
排污主體 | 排放對象 | 環境保護稅 | 備注 |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 向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 | 不征 | — |
向環境排放 | 減征 | 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 | |
應征 | 濃度值不低于規定標準 | ||
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 | 向環境排放 | 免征 | 不超排放標準 |
減征 | 超排放標準但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現實幾乎無此情況) | ||
應征 | 超排放標準且超濃度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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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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