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這一知識點是增值稅法章節的關鍵內容。它主要闡述了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在何種情況下需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以及具體的征稅范圍和操作要求。
【所屬章節】
第二章:增值稅法
第六節:出口和跨境業務增值稅的退(免)稅和征稅
【知 識 點】
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
出口照章征稅的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國家明確取消出口退稅(限制出口)的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
二是有出口違規行為的企業出口的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
三是未從事實質性出口經營活動。
點撥
出口業務增值稅政策的不同處理情況:
增值稅處理 | 適用情況 |
免稅 | 稅法規定免稅貨物的出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的貨物;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非出口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以旅游購物貿易方式報關出口的貨物等 |
免退稅 | 不具有生產能力的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等 |
免抵退稅 | 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和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列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等 |
征稅 | 取消出口退稅的貨物、勞務;特殊銷售對象;有出口違規行為的企業;未從事實質性出口經營活動等 |
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其應納增值稅按下列辦法計算:
1.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
銷項稅額=(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離岸價-出口貨物耗用的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金額)÷(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若已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并已經轉入成本的,相應的稅額應轉回進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
應納稅額=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離岸價÷(1+征收率)×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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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應稅行為”相關內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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