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契稅和土增稅_CPA《稅法》第十章考試重點與學習方法
人的一生,沒有一味的苦,也沒有永遠的痛;沒有邁不過的坎,也沒有闖不過的關。小編整理了CPA考試《稅法》的第十章——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的考試重點、學習方法、相關真題等內容,同學們快來了解一下吧!
熱點推薦:新人專享豪華禮包
【章節導航】
《稅法》共十四章,以下為第十章——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的內容介紹,本章共3個小節:
第一節:房產稅法(★★★)
第二節:契稅法(★★★)
第三節:土地增值稅法(★★★)
重要考點:2020年注冊會計師《稅法》重要知識點匯總,通關必看!
【歷年考情】
本章屬于比較重要章節,其中土地增值稅屬于非常重要稅種。本章近10年考試題中客觀題、主觀題均有涉及,分值在9分左右。
以下為本章的考點知識、各年度考題分布和近10年的平均分值。
(數據來源于最近10年的注冊會計師考試)
【學習攻略】
本章考試的重點在土地增值稅,幾乎年年都會與增值稅等考點結合出主觀題,在近10年考試中均占有一席之位,在本章9分左右的分值中能占到5-6分。房產稅和契稅基本上每年都是以客觀題形式考查,也屬于年年不落的考點。
學習計劃:腳踏實地!2020年CPA考試《稅法》基礎階段學習計劃
【相關真題】2019年單選題
下列房產轉讓的情形中,產權承受方免予繳納契稅的是( )。
A. 將房產贈與非法定繼承人
B. 以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C. 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D. 以自有房產投資入股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
【答案】D
【解析】選項A:法定繼承,不征收契稅;將房產贈與非法定繼承人,承受方照章繳納契稅。選項BC: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均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贈與而繳納契稅。
【知識點】契稅的征稅范圍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舍,金石可鏤。2021年東奧CPA招生方案震撼上線!現在購買2021年注冊會計師課程,贈送2020年對應班次,更多一年學習機會,加量不加價!讓我們一起開始高效備考,進而順利通關吧!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的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CPA考試等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有異議,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注:以上真題由考生回憶反饋,東奧教研團隊統計,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