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主體的權利與義務_2020年注會《稅法》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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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稅務行政主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所屬章節】
第一章 稅法總論
【知識點】稅務行政主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稅務行政主體、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稅務行政主體的權利與義務
注意以下政策:
1.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2.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復議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3.稅務人員在核定應納稅額、調整稅收定額、進行稅務檢查、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辦理稅務行政復議時,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有下列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①夫妻關系;②直系血親關系;③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④近姻親關系;⑤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其他利益關系。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提示】保密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不屬于保密范圍。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王穎老師《注冊會計師稅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