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稅法》第二章增值稅法-教材變化分析
我們無法預知每一次的努力是否都能換來同等的回報,但是,不努力就一定沒有收獲。為了不給未來的自己留下遺憾,請堅持備考注冊會計師考試,以下是小奧整理的稅法第二章教材變化分析,快來開始學習吧!
1.新增“拍賣行受托拍賣取得的手續費或傭金收入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的規定。
2.新增“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一般納稅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規定。
【提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3.新增“納稅人通過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交易平臺轉讓補充耕地指標,按照銷售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稅率為6%”的規定。
4.新增“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以及進口抗癌藥品,按照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
5.新增“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以及進口罕見病藥品,按照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
6.新增“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還”的規定。
7.新增“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8.新增“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的規定。
9.調整跨境電商零售的個人單次交易限值和年度交易限值。
10.調整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
11.調整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期限。
12.新增和調整了多項行業或業務的稅收優惠政策。
13.明確上市公司因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買入價的規定。
14.收錄2019年4月1日之前增值稅扣除率的規定。
15.收錄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規定。
16.收錄簡化出口退(免)稅手續的相關內容。
注:以上注會考試內容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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