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一章稅法總論-稅收立法與我國稅法體系
注冊會計師考點很多,想要全面掌握并不是件易事,為了幫助大家提高學習效率,小奧整理了cpa稅法第一章重要考點,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重要考點詳解】稅收立法與我國稅法體系
【知識點一】稅收立法原則
1.從實際出發的原則
2.公平原則
3.民主決策的原則
4.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5.法律的穩定性、連續性與廢、改、立相結合的原則
【知識點二】稅收立法機關(重點)
分類 | 立法機關 | 形式 | 舉例 |
稅收法律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正式立法 | 法律 | 《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環境保護稅法》《耕地占用稅法》、《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 |
稅收準法律 |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立法 | 暫行條例 | 《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等 |
稅收法規 | 國務院——稅收行政法規 | 條例、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房產稅暫行條例》等 |
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區)——稅收地方性法規 | —— | ||
稅收規章 |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稅收部門規章 | 辦法、規則、規定 |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稅收代理試行辦法》等 |
地方政府——稅收地方規章 | 《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 |
【知識點三】稅收立法程序
稅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權的機關,在制定、認可、修改、補充、廢止等稅收立法活動中,必須遵循的法定步驟和方法。
目前我國稅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1.提議階段;
2.審議階段;
3.通過和公布階段。
【知識點四】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一、稅法分類
劃分標準 | 稅法分類 |
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 | 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 |
稅法的職能作用 | 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
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 | 國內稅法、國際稅法 |
二、現行稅法體系
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由稅收實體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構成。
1.稅收實體法體系
由18個稅收法律、法規組成,它們按征稅對象大致分五類,其中進口的增值稅和消費稅、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負責征收管理,其他稅種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現行稅種中,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發布實施的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和耕地占用稅;除此之外其他各稅種都是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由國務院以暫行條例的形式發布實施的。這些法律法規共同組成了我國的稅收實體法體系。
【要點】我國目前稅制是以間接稅和直接稅為雙主體的稅制結構。
主體稅 | 商品(貨物)和勞務稅類(間接稅) | 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關稅 |
所得稅類(直接稅) | 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 |
非主體稅 | 財產和行為稅類 | 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 |
資源稅和環境保護稅類 | 包括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 |
特定目的稅類 | 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船舶噸稅 |
2.稅收程序法體系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稅收征收管理法》、《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等。
(1)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實施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各實體稅法中的征管規定執行。
(2)由海關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海關法》及《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要點】稅收實體法和稅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構成了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備考注會是一條艱難的道路,但是大家要本著不拋棄不放棄的心態去學習,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夠順利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習題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