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_2019年注會稅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進入到備考階段了,大家要時??匆豢粗R點。小編今天為大家整理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知識點,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內容導航】
增值稅專用發票
【所屬章節】
第二章-增值稅法
【知識點】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聯次
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購買方)、抵扣聯(購買方)和記賬聯(銷售方)。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
一般納稅人憑《發票領購簿》、IC卡和經辦人身份證明領購專用發票。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范圍
(一)一般納稅人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情形: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
2.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4.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三)(新改)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由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建筑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上述8個行業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試點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四)(新改)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注冊會計師稅法科目難度較大,希望同學們都能通過自己的努力通過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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