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計算的其他問題_2019年注會稅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業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拼搏的汗水放射著事業的光芒,奮斗的年華里洋溢著人生的歡樂。以下內容是小編整理的注冊會計師稅法基礎班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同學們備考。
【內容導航】
應納稅額計算的其他問題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增值稅法
【知識點】應納稅額計算的其他問題
應納稅額計算的其他問題
銷項稅額的時間限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銷售貨物而言:
1.直接收款方式銷售:收到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預收貨款方式銷售:一般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5.委托他人代銷貨物: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埋頭苦干是第一,發白才知智叟呆。勤能補拙是良訓,一分辛苦一分才。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會稅法!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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