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_2019年注會稅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已經結束了,小伙伴們應該全身心投入到備考當中,小編為大家摘取了2019年稅法基礎班第二章增值稅法中部分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內容導航】
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增值稅法
【知識點】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應稅行為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1.應稅行為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內;
2.應稅行為是屬于《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范圍內的業務活動——列舉范圍;
3.應稅服務是為他人提供的——經營性活動;
4.應稅行為是有償的——有償。
注冊會計師稅法科目是考試中比較難的科目,同學們一定要努力學習,要相信付出就會有回報的,在這里小編預祝大家都能順利通過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