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企業所得稅(2)
你現在想做的事情,就做吧,不要等到以后再感嘆不好好珍惜時間追悔莫及。備考注冊會計師的考生們,現在就開始努力吧,越早完成越好,越拖著越不想做。
【內容導航】
征稅對象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九章企業所得稅法
【知識點】征稅對象
征稅對象
按照所得的內容劃分 | 生產經營所得(正常經營期間) |
其他所得(正常經營期間) | |
清算所得(清算期間) | |
按照所得的范圍劃分 | 境內所得 |
境外所得 |
(一)居民企業—來源境內、境外的所得(無限納稅)
(二)非居民企業——來源境內的所得(有限納稅)
(三)所得來源地的確定(客觀題考點)
所得類型 |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
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
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不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其他所得 | 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
要想記住眾多注會稅法知識點,請圈出關鍵字,對,只是關鍵字就可以的,這樣理解記憶會容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