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印花稅法(7)
注冊會計師考試這門考試并不簡單,我們經常被質疑,是否有可能通過考試,其實不需要在意別人怎么想,關鍵在于自己是否意志堅定,并愿意為之付出努力。
【內容導航】
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八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知識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印花稅法
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
1.以“金額”、“收入”、“費用”作為計稅依據的,應當全額計稅,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同一憑證,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分別記載金額的,分別計算,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
3.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后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4.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應按憑證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然后計算應納稅額;
5.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1角以上的,四舍五入;
6.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7.應稅合同在簽訂時納稅義務即已產生,應計算應納稅額并貼花。所以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是否按期兌現,均應貼花完稅。對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所載金額與合同履行后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的,只要雙方未修改合同金額,一般不再辦理完稅手續。
8.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雙邊征收改為單邊征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1‰。
9.運輸合同:
(1)對國內各種形式的貨物聯運:
凡在起運地統一結算全程運費的,應以全程運費作為計稅依據,由起運地運費結算雙方繳納印花稅;
凡分程結算運費的,應以分程的運費作為計稅依據,分別由辦理運費結算的各方繳納印花稅。
(2)對國際貨運,凡由我國運輸企業運輸的,不論在我國境內、境外起運或中轉分程運輸,我國運輸企業所持的一份運費結算憑證,均按本程運費計算應納稅額。
由外國運輸企業運輸進出口貨物的,外國運輸企業所持的一份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
注會稅法知識點需要記憶的地方真的不少呢,因為它知識點比較集中并不零散,所以考生在記憶的時候,可以將它分為幾個模塊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