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務業的稅率
包括:代理業(部分“營改增”)、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租賃業(部分“營改增”) 、其他服務業(部分“營改增”)。
【提示】倉儲業和廣告業及有形動產的經營租賃,廣告代理服務、知識產權代理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代理報關服務、客運場站代理服務、記賬代理服務、郵政代理服務已“營改增”。
【注意】旅游景點經營索道取得的收入按照“服務業――旅游業”征稅;
交通部門有償轉讓高速公路收費權行為,應按“服務業――租賃業”項目征收營業稅;
酒店產權式經營業主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房產使用權與酒店進行合作經營,如房產產權并未歸屬新的經濟實體,業主按照約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紅收入均應視為租金收入,根據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按照“服務業-租賃業”征收營業稅;
單位和個人受托種植植物、飼養動物的行為,應按照“服務業”稅目征稅;
納稅人受托進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過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勞務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建筑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行為屬于“服務業――代理業”行為。
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餐飲服務 ≠ 快餐銷售
六、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率
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
【提示】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已“營改增”。
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投資后轉讓該項股權,也不征收營業稅。
七、轉讓土地使用權
從概念看,“轉讓”不等于“出讓”。
(1)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2)注意“轉讓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辨析
八、銷售不動產的稅率
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投資后轉讓該項股權,也不征收營業稅。
單位或個人將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視同發生應稅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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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回憶的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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