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會計》預習考點:收入(2)
認真是學習的態度,也是對待生活的態度。備考注冊會計師的考生一定要做到認真認真再認真,這就需要在學習知識點的時候學透徹,不可以囫圇吞棗只學習大概。
【內容導航】
銷售商品收入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收入
收入
銷售商品收入
(二)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
1.通常情況下銷售商品收入的處理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2.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的處理
在這種銷售方式下,企業通常應在發出商品且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如果商品已經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但由于各種原因與發生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沒有轉移的,企業不應確認收入。
如果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則不確認收入,已經發出的商品,應當通過“發出商品”科目核算。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等
若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經發生
借:應收賬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的處理
(1)現金折扣
銷售商品時采用總價法確認收入,即按不扣除現金折扣的金額確認收入。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計算現金折扣時是否考慮增值稅題目中會做出說明。
(2)商業折扣
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
(3)銷售折讓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注會會計知識點也是由簡單慢慢變難的,各位考生若是有初級中級基礎是再好不過了,理解起來會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