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會計》預習考點:收入(3)
注冊會計師的學習難免會遇到不會的地方,要先自己靜下心想想這里到底怎么理解,結合相關例題,自己究竟會不會。一定要先去思考,實在不會的話,就不要再硬撐著了,可以去我們答疑板進行提問。
【內容導航】
銷售商品收入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會計》科目第十一章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收入
銷售商品收入
(二)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
4.銷售退回的處理
(1)對于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若原發出商品時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發生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2)對于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成本等。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5.特殊銷售商品業務的處理
銷售方式 | 收入確認與計量 | |||
代銷商品 | 視同買 斷方式 | 受托方取得代銷商品后,無論是否能夠賣出,是否獲利,均與委托方無關 | 委托方發出商品,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確認收入 | |
若受托方沒有將商品售出時可以將商品退回給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銷商品出現虧損時可以要求委托方補償 | 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 |||
支付手續費方式 | 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 |||
預收款銷售方式 | 發出商品時 | |||
具有融資性質的分 | 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 |||
期收款銷售商品 | ||||
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 | 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 | 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并在期末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 | ||
不能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 | 應在售出商品退貨期滿時確認收入 | |||
售后回購 | 屬于融資交易 | 不確認收入 | ||
有確鑿證據表明滿足收入確認條件 | 按售價確認收入 | |||
售后租回 | 參見租賃準則 | |||
以舊換新銷售 | 按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 |
【提示】
①按照(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如以銷售商品方式進行融資,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
按上述規定,會計與稅法對售后回購業務的處理相同,因此售后回購業務不形成暫時性差異。
②對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會計上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應該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收入,稅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確認收入的原則處理,會產生暫時性差異。
③對于能夠估計退貨率的銷售退回,會計上對于估計的退貨部分既不確認收入也不結轉成本,而是按照差額轉入預計負債中,稅法上應全額確認收入,也會產生暫時性差異。
(1)預收款銷售商品
①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②收到剩余貨款及增值稅稅額并確認收入時:
借:預收賬款
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對于學習過的注會會計知識點也先去自己感受,實在不會的再去答疑板提問,學習的時候一定要有親自思考的過程,這樣對于掌握知識點才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