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考點解讀:委托代理權—你真的了解他嗎?




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注冊會計師經濟法中的一個知識點。一日,香兒對三石君出具了一份授權書,載明:“香兒授權三石君,代為簽訂出售其名畫的合同”
通過上面這個例子,我們來聊聊委托代理權。
委托代理權是指代理人受被代理人之委托,能夠實施代理行為并使其效力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的權限。
1.委托代理權的特征
(1)單方性
委托代理權的授予行為是一種有相對人的單方法律行為,意思是說香兒以自己的意思表示即可授予三石君委托代理權,無須三石君同意,但當香兒的意思表示到達三石君時生效。
(2)獨立性
委托代理權并不來源于基礎關系(例如:委托合同等),出具授權書的行為才是委托代理權產生的原因。在上例中,即使沒有基礎關系,只要有香兒的授權行為,即可使得三石君獲得代理權。
(3)無因性
授權行為的效力不受基礎關系的影響,只要授權行為有效即可。香兒的授權行為不受基礎關系(例如:委托合同)的影響,即使基礎關系(例如:委托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抑或不存在基礎關系,只要授權行為本身有效,即可使得三石君獲得代理權。
2.委托代理權的產生
上文中其實也提到了,委托代理權產生于被代理人的授權行為,而不產生于基礎關系。
3.授予代理權的方式
關于授予代理權的方式主要有明示授權與默示授權。
(1)明示授權,即采用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明確授權,如上文的例子中,香兒以授權書的形式,明確授予三石君代理權。
(2)默示授權,根據被代理人實施的特定行為,推定具有授權的意思。如:職務授權,三石君是AA公司的采購部經理,三石君在執行工作任務中,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AA公司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AA公司發生法律效力,無需AA公司單獨為三石君出具授權書。
4.委托代理權的消滅
(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任務完成的,香兒與三石君約定的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三石君完成了香兒交給他的任務,都會導致代理權的消滅。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的,香兒取消對三石君的委托(為什么香兒可以如此任性,因為委托代理權的授予具有單方性!),或者三石君辭去委托的都會導致代理權的消滅。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三石君如果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腦子不正常了,代理權也自然消滅了。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的,如果香兒或三石君死亡了,代理權自然會消滅。
5.代理權的濫用之禁止
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委托代理權,代理人因此而享有代理權,但根據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代理人不得濫用他的代理權。主要包含以下情形:
(1)自己代理:香兒授予三石君代理權,讓其出售自己的一幅名畫,三石君于是以香兒的名義與自己簽訂了名畫買賣合同。
(2)雙方代理:香兒授予三石君代理權,讓其出售自己的一幅名畫,而老王授予三石君代理權,讓其為自己購買一幅名畫,三石君于是以兩人的名義簽訂了名畫買賣合同,即三石既是香兒的代理人,又是老王的代理人。
(3)惡意串通:香兒授予三石君代理權,讓其出售自己的一幅名畫,三石君與買家老王惡意串通,損害香兒的利益,代理行為無效。
民法禁止代理權濫用,是因為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應盡力為了實現被代理人的利益,而這也是代理制度的初衷。小編以后會陸續更新更多CPA考點解讀,敬請期待。
文/東奧撰稿人:Lou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