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考點解讀:三步帶你玩轉共同擔保




本次CPA考點解讀,我們一起來了解共同擔保。共同擔保是指在同一債權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也就是說既有保證人提供的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抵押或質押。
我們今天討論的主要問題是在共同擔保中,當債務人屆期無法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應找誰承擔責任,有無順序限制?擔保人承擔責任后應如何追償,有何順序限制?別著急,我們先來看看這個圖:
三石君欠了香兒100萬,以自己的房產提供抵押,并辦理了抵押登記,老王以自己的豪車提供質押,并轉移占有給香兒,A和B兩兄弟提供連帶共同保證。以上說明了什么問題?三石君人緣好啊!
雖然這個圖看起來比較復雜,但其實掌握了其中的規則,一點都不復雜,都是套路。
首先,如果各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例如,各當事人與香兒約定,當三石君還不起債時,香兒可以先將老王的拍賣了優先受償,諸如此類,想怎么約定怎么約定。沒有約定的,這時候才會按照我們接下來說的規則確定,我們通過三個層次來分析一下:
第一層次:當債務人自己提供了物保時
遇到共同擔保的問題,首先先看債務人是否提供了物保!
在上面這個例子中,三石君以自己的房產設立了抵押,當屆期無法清償時,香兒看了看周圍,似乎有很多選擇,但是,在債務人自己提供物保的情形下,根據法律規定,香兒別無選擇,只能先拿三石君提供的物保抵債,法律這么規定,主要為了避免循環求償,即使其他擔保人先承擔責任,也會找債務人追償,這么費勁干嘛,債務人你直接上,不僅節約各方資源,還環保,何樂而不為。
第二層次:保證人提供的保證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
1.責任承擔
如果債務人三石君自己沒有提供相應的物保或者提供的物保不足以清償其欠香兒的債務,香兒可以請求其他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在第二層次里,把A和B看成一個整體,他們就是一個人保(至于他們之間的關系,我們會在第三層次予以分析),此時,對于香兒來說,想找誰就找誰,可以單個找,也可以同時找,沒有順序限制,也即保證人提供的保證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此時處于同一清償順序。
(2)追償順序
如果香兒找了老王承擔責任,老王承擔了擔保責任后,不能向A&B(此時把A和B當作一個整體)追償,只能向債務人追償。反之亦然。也即當保證與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時,一方承擔責任后,只能向債務人追償,彼此之間不得追償。
第三層次:連帶共同保證人之間
(1)責任承擔:
當香兒在第二層次中找了保證人后,對于A和B這一對難兄難弟,在保證人內部,由于他們承擔的是連帶責任,所以,香兒想找誰就找誰,沒有順序限制。
(2)追償順序
當連帶保證人之一承擔責任后,應先向債務人追償,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有權要求另一保證人承擔其應承擔的份額。關于他們之間的份額如何確定,首先,也是看他們有沒有約定,有約定的就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平均承擔。
大家在分析共同擔保的問題時,應按照三層次,一層一層的分析,這樣才不會錯亂。小編會繼續為大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注會知識點解讀,敬請期待。
文/東奧撰稿人Lou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