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利和義務——股東查閱權_25年注會經濟法學習要點




注會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與證券法(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破產法(如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合同法(如股權轉讓協議效力)等章節高度關聯,考生需具備跨章節整合知識的能力。以下是第六章學習要點講解,快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單元: 公司股東與股東權利
【知 識 點】
股東權利和義務——股東查閱權
1.查閱范圍(2022年案例分析題)
對象 | 允許行為 | 股東資格 |
(1)公司章程 (2)股東名冊 (3)股東會會議記錄 (4)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 (5)財務會計報告 | 基于正當目的查閱+復制 |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任一股東,不論持股多少、不論是否參與經營管理) |
(1)公司會計賬簿 (2)公司會計憑證 | 基于正當目的查閱 |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 |
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章程對持股比例有較低規定的,從其規定) |
2.什么是正當目的?
公司有證據證明股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股東有“不正當目的”(支持公司拒絕股東查閱):
(1)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務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2)股東為了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3)股東在向公司提出查閱請求之日前的3年內,曾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4)股東有不正當目的的其他情形。
3.穿透性查閱
股東有權依照股東查閱權的相關規定查閱、復制公司全資子公司的相關材料。
4.保密義務
股東及其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查閱、復制有關材料,應當遵守有關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個人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5.請求查閱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的特殊要求
(1)程序
①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②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
③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
6.股東查閱權訴訟的適格原告
(1)股東依法起訴請求查閱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公司有證據證明原告在起訴時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在持股期間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依法查閱或者復制其持股期間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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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知識點“股東權利和義務——股東查閱權”的相關內容,經濟法為文科類科目,備考時容易出現混淆的情況,建議考生在備考時通過習題練習輔助記憶考點,鞏固理解!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