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權利的取得_2024注會經濟法備考重點
2024年注會《經濟法》第九章在歷年考試中都是主觀題考核內容的備選之一。總結歷年考核分值約在10分左右。因此需要特別重視。其中的“票據權利的取得”就曾在2018年、2020年、2022年考核案例分析題。值得同學們重點關注。
? 25年課程上新,購25送24,今年明年都能考> ? 新人福利領取,登錄即送專屬學習資料!>
注會考試24年在《經濟法》科目的調整較為明顯。抓住科目重要考點及新考點,將有助于在學習中覆蓋考核內容。讓所學都能夠在考場上應答自如。更多科目備考重點,點擊查看:2024年注會經濟法《輕一》名師講義,備考重點匯總>>
【所屬章節】
第九章 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三單元 票據權利和票據行為
【知 識 點】
票據權利的取得
1.依出票行為,收款人取得票據權利。
2.以背書轉讓取得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稅收、繼承、贈與、法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取得票據的,不受背書連續的限制,由持票人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權利。
3.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惡意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2018年案例分析題、2020年案例分析題、2022年案例分析題)
4.凡是善意的、已付對價的正當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據債務人請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權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間抗辯的影響。
5.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其前手的權利。
注會考試時間愈發臨近,建議考生抓重點備考,上文知識點內容根據郭守杰老師《輕一基礎精講班》講義整理,郭守杰老師2024年主講的注會C雙名師輕松過關?班課程正在更新!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