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披露的內容_2024注會經濟法備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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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七章 證券法律制度
第六單元 上市公司收購
【知 識 點】
權益披露的內容
1.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2022年案例分析題)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包括下列內容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1)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姓名、住所;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為法人的,其名稱、注冊地及法定代表人;
(2)持股目的,是否有意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
(3)上市公司的名稱、股票的種類、數量、比例;
(4)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或者擁有權益的股份增減變化達到5%的時間及方式、增持股份的資金來源;
(5)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的時間及方式;
(6)權益變動事實發生之日前6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買賣該公司股票的簡要情況。
2.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2020年案例分析題、2022年案例分析題)
(1)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雖未達到20%,但已經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2)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0%但未超過30%的,無論是否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均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表7-9?權益變動報告書的類型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是否為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 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 | 權益變動報告書的類型 |
是 | 5%≤X≤30% | 詳式 |
否 | 5%≤X<20% | 簡式 |
20%≤X≤30% | 詳式 |
(3)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除應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規定的信息外,還應披露以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股權控制關系結構圖;
②取得相關股份的價格、所需資金額,或者其他支付安排;
③投資者、一致行動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從事的業務與上市公司的業務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或者潛在的同業競爭,是否存在持續關聯交易;存在同業競爭或者持續關聯交易的,是否已作出相應的安排,確保投資者、一致行動人及其關聯方與上市公司之間避免同業競爭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獨立性;
④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資產、業務、人員、組織結構、公司章程等進行調整的后續計劃;
⑤前24個月內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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