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_2024注會經濟法備考重點
2024年注會《經濟法》第四章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案例分析題的“重點關照”知識點。其包含的小標題知識點,都曾連續在2022年、2023年以案例分析題的形式進行考核。因此,理解知識點含義尤為重要。
注會考試24年在《經濟法》科目的調整較為明顯。抓住科目重要考點及新考點,將有助于在學習中覆蓋考核內容。讓所學都能夠在考場上應答自如。更多科目備考重點,點擊查看:2024年注會經濟法《輕一》名師講義,備考重點匯總>>
【所屬章節】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單元 典型合同
【知 識 點】
商品房買賣合同
1.商品房銷售廣告的性質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構成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2022年案例分析題、2023年案例分析題)
2.商品房預售合同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2022年案例分析題、2023年案例分析題)
3.解除權的行使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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