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_2024注會經濟法備考重點
2024年注會《經濟法》 我們已經更新到了第四章的第二單元,考生們可以發現第四章里有很多內容都是考試時涉及到主觀大題的知識。因此在備考復習是,建議同學們要反復回顧知識要點,并以習題等形式及時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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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單元 合同的擔保
【知 識 點】
保證合同
1、保證合同
(1)保證合同為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諾成合同。
(2)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3)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2014年案例分析題、2022年案例分析題)
(4)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差額補足、流動性支持等類似承諾文件作為增信措施,具有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債權人請求第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保證的有關規定處理。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承諾文件,具有加入債務或者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等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債務加入。第三人提供的承諾文件難以確定是保證還是債務加入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認定為保證。
2、保證人
(1)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2)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上文注會考試知識點內容根據郭守杰老師《輕一基礎精講班》講義整理,郭守杰老師2024年主講的注會C雙名師輕松過關?班課程正在更新!點擊了解課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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