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種類_2024注會經濟法備考重點
2024年注會《經濟法》第三章本單元考點包括:物的種類、物權的種類、物權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物權行為與債權行為。本文為同學們提煉了郭守杰老師的課程講義,并以表格形式為大家將知識點羅列對比,一起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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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
第一單元 物權法律制度概述
【知 識 點】
物權的種類
1.物權的概念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與債權相比,物權具有以下特征:
(1)支配性
物權人有權僅以自己的意志實現權利,無須第三人的積極行為協助,屬于支配權。而債權屬于請求權,其實現有賴于債務人的履行行為。
(2)排他性
物權具有排他性,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項所有權。而債權具有兼容性,同一標的物之上可以成立數個買賣合同,幾個買賣合同均可有效,并不相互排斥。
(3)絕對性
物權是可以對抗所有人的財產權,排除任何他人的干涉,他人有義務予以尊重,屬于絕對權、對世權。而債權僅對特定的債務人存在,屬于相對權、對人權。
相關鏈接
絕對法律關系以“特定主體對其他一切主體”的形式表現出來,如所有權、擔保物權等物權法律關系。相對法律關系以“特定主體對特定主體”的形式表現出來,如債權法律關系。
表3-1?物權vs債權
物權 | 債權 |
支配權 | 請求權 |
絕對權 | 相對權 |
對世權 | 對人權 |
排他性 | 兼容性 |
2.物權的種類
(1)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2)《民法典》規定的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居住權和地役權。
(3)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3.自物權和他物權
所有權屬于自物權(亦稱完全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屬于他物權(亦稱限制物權)。
4.獨立物權和從物權
(1)獨立物權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物權,包括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居住權。
(2)從物權是指從屬于其他權利、不能獨立存在的物權,包括擔保物權和地役權。
表3-2?物權的分類
物權的類型 | 自物權 | 他物權 | 獨立物權 | 從物權 | |
所有權 | √ | √ | |||
用益物權 | 建設用地使用權 | √ | √ | ||
土地承包經營權 | √ | √ | |||
宅基地使用權 | √ | √ | |||
居住權 | √ | √ | |||
地役權 | √ | √ | |||
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 √ | √ |
上文注會考試知識點內容根據郭守杰老師《輕一基礎精講班》講義整理,郭守杰老師2024年主講的注會C雙名師輕松過關?班課程正在更新!點擊了解課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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