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事由_2023年注會經(jīng)濟法重要考點
部分考生想突擊背誦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這樣背得快忘得也快,方法不可取。考生們需要通過學習考點,了解背后的法條原理,站在立法者的角度思考問題,最終學會應用。趕快來學習吧!
【知識點】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事由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三單元:訴訟時效制度
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事由
一、訴訟時效的中止
1.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nèi),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2.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二、訴訟時效的中斷事由
1.基本規(guī)定(2023年調(diào)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jié)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權利人向義務人、義務人的代理人、財產(chǎn)代管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等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qū)Ψ疆斒氯怂徒恢鲝垯嗬臅瑢Ψ疆斒氯嗽谖臅虾灻⑸w章、按指印或者雖未簽名、蓋章、按指印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2)當事人一方以發(fā)送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shù)據(jù)電文到達或者應當?shù)竭_對方當事人的。
(3)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4)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nèi)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5)權利人對同一債權中的部分債權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債權,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債權的情形除外。
3.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應當認定為“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4.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1)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2)權利人向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3)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
(4)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
5.下列事項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的中斷效力:
(1)申請支付令;
(2)申請破產(chǎn)、申報破產(chǎn)債權;
(3)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者死亡;
(4)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5)申請強制執(zhí)行;
(6)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7)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6.訴訟時效中斷的其他情形
(1)對于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連帶債務人也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2)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 ● ● ● ●
本文知識點內(nèi)容根據(jù)東奧名師郭守杰老師《輕一高效基礎班》講義整理,郭守杰老師主編的《輕松過關?一》與課程內(nèi)容同步,以下為《輕一》試讀內(nèi)容,點擊圖片試讀更多!
以上就是注會經(jīng)濟法“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事由”知識點講解。2023年注會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考試時間是8月25日-27日,希望大家嚴格按照學習計劃堅持備考,多學多練,爭取順利過關!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