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經濟法重要知識點: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
所有成功者的背后,都有一份艱苦的歷程,不要只看到了人前的風光,而低估了他們背后所付出的努力!為了讓大家更好的復習和鞏固所學的知識,小編為考生們準備了注會經濟法的重要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內容導航】
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
【所屬章節】
第十二章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第一單元 涉外投資法律制度
【知識點】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
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
解釋:
(1)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由美國于20世紀70年代創設;(2)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投資者進行投資,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參照《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的規定執行。
1.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國家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承擔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的日常工作。
解釋:
(1)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2)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部門。
2.安全審查的申報范圍
下列范圍內的外商投資,外國投資者或者境內相關當事人應當在實施投資前主動向工作機制辦公室申報:
(1)投資軍工、軍工配套等關系國防安全的領域,以及在軍事設施和軍工設施周邊地域投資;
(2)投資關系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大裝備制造、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重要文化產品與服務、重要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產品與服務、重要金融服務、關鍵技術以及其他重要領域,并取得所投資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解釋:
對于上述申報范圍內的外商投資,工作機制辦公室有權要求當事人申報。有關機關、企業、社會團體、社會公眾等認為外商投資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可以向工作機制辦公室提出進行安全審查的建議。
3.一般審查
(1)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分為一般審查和特別審查。
(2)工作機制辦公室決定對申報的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一般審查。審查期間,當事人不得實施投資。
(3)經一般審查,認為申報的外商投資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工作機制辦公室應當作出通過安全審查的決定;認為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工作機制辦公室應當作出啟動特別審查的決定。工作機制辦公室作出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4.特別審查
工作機制辦公室決定對申報的外商投資啟動特別審查的,審查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1)申報的外商投資不影響國家安全的,作出通過安全審查的決定;
(2)申報的外商投資影響國家安全的,作出禁止投資的決定;通過附加條件能夠消除對國家安全的影響,且當事人書面承諾接受附加條件的,可以作出附條件通過安全審查的決定,并在決定中列明附加條件。
特別審查應當自啟動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審查期限。延長審查期限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審查期間,當事人不得實施投資。
5.工作機制辦公室對申報的外商投資作出通過安全審查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實施投資;作出禁止投資決定的,當事人不得實施投資,已經實施的,應當限期處分股權或者資產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投資實施前的狀態,消除對國家安全的影響;作出附條件通過安全審查決定的,當事人應當按照附加條件實施投資。對附條件通過安全審查的外商投資,工作機制辦公室可以采取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現場檢查等方式,對附加條件的實施情況進行核實。
6.工作機制辦公室對申報的外商投資作出不需要進行安全審查或者通過安全審查的決定后,當事人變更投資方案,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依照規定重新向工作機制辦公室申報。對申報范圍內的外商投資,當事人未依照規定申報即實施投資的,由工作機制辦公室責令限期申報;拒不申報的,責令限期處分股權或者資產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投資實施前的狀態,消除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注:本文知識點整理自東奧郭守杰老師-基礎精講班課程講義
● ● ● ● ●
《輕一》精彩內容快來試讀,點擊試讀更多內容>>>
滑動圖片試讀輕一內容
2022年注會考試基礎階段備考資料推薦
全年學習計劃 | 2022年注會全年學習計劃!基礎階段備考正在進行中 |
教材變化解讀 | 郭守杰老師:2022年注會經濟法教材變化解讀及備考建議 |
23年課程方案 | 2023年提前搶學!購2023年注會暢聽無憂班送22年課程! |
輕松過關?試讀 | 2022年注會《輕松過關?》系列圖書試讀來襲! |
意志力是人的一條救生索,它能夠幫忙我們脫離困境,引導我們走向勝利!小編希望同學們在考試中都可以拿到高分,預祝同學們注會考試都能順利通過!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