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時的記載事項-2020年CPA經濟法每日一考點及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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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事項 | 內容 | 匯票 | 本票 | 支票 |
絕對事項 | 表明“××”的字樣 | √ | √ | √ |
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承諾 | √ | √ | √ | |
確定的金額 | √ | √ | √ | |
付款人名稱 | √ | × | √ | |
收款人名稱 | √ | √ | × | |
出票日期 | √ | √ | √ | |
出票人簽章 | √ | √ | √ | |
相對事項 | 付款日期 | √ | × | × |
付款地 | √ | √ | √ | |
出票地 | √ | √ | √ |
【例題1·單選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某公司簽發匯票時出現的下列情形中,導致該匯票無效的是( )。(2007年)
A.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
B.匯票上金額記載為“不超過50萬元”
C.匯票上記載了該票據項下交易的合同號碼
D.簽章時加蓋了本公司公章,公司負責人僅簽名而未蓋章
【答案】B
【解析】(1)選項A:“付款日期”屬于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未記載的不影響匯票的效力;(2)選項B:匯票金額應為“確定的金額”,否則匯票無效;(3)選項C:“合同號碼”屬于不產生票據法上效力的記載事項,是否記載不影響匯票的效力;(4)選項D:匯票出票人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以上注冊會計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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