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會《經濟法》第十二章思維導圖及自測習題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這一章,在近三年考試中的平均分值為6分,主要以客觀題形式進行考查。本章教材的部分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為了讓大家更好的掌握本章的知識點,東奧小編為廣大注冊會計師考生整理了思維導圖及章節自測習題,考生們不要錯過哦!
思維導圖
本章分為3個單元,共計21個考點。考點數量適中,但復習難度較大。考生在備考時要重點關注教材發生重大調整的內容。
本章自測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第十二章自測習題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的規定中,不正確的是( )。
A.外商投資企業是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B.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適用《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
C.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可以用人民幣或可自由兌換貨幣表示
D.2020年1月1日前依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2025年之前不可以繼續保留原企業組織形式
2.根據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投資準入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國民待遇,準入后外國投資者不享有國民待遇
B.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C.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已經由《外商投資法》確立,全面適用
D.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學習方法及資料匯編
經濟法科目的主要特點是教材文字量大,考生想要完全掌握海量的知識點是很困難的,對于零基礎考生來說更是難上加難。其實學習經濟法并不是依靠死記硬背,而是要在理解的基礎上學習。希望小編準備的學習資料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0年CPA《經濟法》學習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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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愿意學習,就一定能夠學會。注會考試時間為10月11日、17日、18日,考生們可以跟隨東奧名師一起備考,爭取今年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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