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集中_2019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考點及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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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考點:經營者集中
一、經營者集中的申報
(一)經營者集中的情形
1.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
2.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
3.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二)經營者集中的申報
1.申報標準
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1)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范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2)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2.申報豁免
經營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
(1)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
(2)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三)法律責任
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經營者集中的審查程序
1.兩階段審查
(1)第一階段:初步審查
①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自收到經營者提交的符合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不得延長),對申報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初步審查,作出是否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經營者。
②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決定前,經營者不得實施集中。
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不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經營者可以實施集中;如果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的,則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2)第二階段審查(并非必然經過)
①第二階段審查應當自執法機構作出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之日起90日內完畢,并作出是否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書面通知經營者。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經書面通知經營者,可以延長前款規定的審查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A)經營者同意延長審查期限的;
(B)經營者提交的文件、資料不準確,需要進一步核實的;
(C)經營者申報后有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審查期間,經營者不得實施集中。
④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應當說明理由。
2.審查決定
(1)決定的類型
①禁止集中決定;
②不予禁止決定;
③附條件的不予禁止決定。
(2)公示要求
對于禁止集中決定和附條件的不予禁止決定,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進入第二階段審查。(2)選項C:第一階段審查:30日且不得延長。
每日習題
【多選題】下列有關經營者集中兩階段審查制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所有的經營者集中審查案件均應經過兩個階段審查后方可作出決定
B.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未能在審查時限內作出決定的,經營者可以實施集中
C.在初步審查階段,如果案情復雜且經營者同意延長審查期限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延長30日
D.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應當說明理由
【答案】BD
【解析】(1)選項A:經初步審查,反壟斷執法機構作出不實施進一步審查的決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經營者可以實施集中;如果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實施進一步審查的,則進入第二階段審查。(2)選項C:第一階段審查:30日且不得延長。
——以上注會考試相關考點和習題內容選自《黃潔洵基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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