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普通股_注會經濟法每日一考點及習題
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復習時間緊張,希望考生可以高效利用時間進行復習。東奧小編為考生整理了注會每日一考點和習題,小伙伴們要堅持學習哦!
每日一考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普通股
1.發行對象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
【提示1】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2014年案例分析題)
【提示2】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2.鎖定期
(1)發行對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并經股東大會批準,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2018年、2014年案例分析題)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除上述發行對象外,其他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3.發行價格(2018年案例分析題)
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4.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包括監事)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相關鏈接】上市公司公開增發普通股的一般條件:其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應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最近1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相關鏈接】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普通股 |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增發新股 | |
報告期 | 最近1年及最近1期 | 最近3年及最近1期 |
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 如果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可以發行;否則,不得發行 | 不得發行 |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 | 不影響發行 | 如果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可以發行;否則,不得發行 |
5.程序
(1)董事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作出決議后,上市公司應當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
(2)股東大會決議
①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②向本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回避。
(3)提交發行申請與核準
股東大會批準本次發行后,上市公司可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證監會依法審核,作出予以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4)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取得核準批文后,應當在批文的有效期內,依法發行股票。
(5)備案
驗資完成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和保薦人應當向證監會提交有關備案材料。
每日習題
【單選題】甲上市公司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其發行方案的下列內容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對象為20名機構投資者
B.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對象中包括乙信托公司管理的一個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C.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得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D.投資者在本次非公開發行中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轉讓
【答案】C
【解析】(1)選項A:發行對象最多10名;(2)選項B: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3)選項D:最少鎖定12個月。
——以上注會考試相關考點和習題內容選自《黃潔洵基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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