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_2019年注會經濟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人生的奮斗目標不要太大,認準了一件事情,投入興趣與熱情堅持去做,你就會成功。2019年注冊會計師備考也是如此,積極爭取,努力堅持就會有所收獲。
【內容導航】
具體合同
【所屬章節】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轉租
轉租
(1)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賠償損失。(2014年案例分析題、2016年案例分析題)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遇挫折就灰心喪氣的人,永遠是個失敗者。而一向努力奮斗,堅韌不拔的人會走向成功。注會考試強化階段知識點小奧已為大家整理好了,快來開始鞏固知識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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