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保證_2019年注會經濟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有些路,走下去會很累,可是不走,會后悔。為了不讓以后的自己留下遺憾,就要認真把現在學習任務做好。東奧小編為考生整理了cpa經濟法強化階段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考生短時間逆襲提分。
【內容導航】
合同的擔保
【所屬章節】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連帶保證
連帶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2006年案例分析題、2009年案例分析題、2014年案例分析題、2015年案例分析題、2017年案例分析題)
【解釋1】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可以將債務人或者保證人作為被告提起訴訟,也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
【解釋2】在民間借貸糾紛中,保證人為借款人(債務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債權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要克服生活的焦慮和沮喪,得先學會做自己的主人。距離2019年注會考試已經不足70天,小奧希望大家能夠堅持備考。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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