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立法權包括稅收管理權么
精選回答
否,稅收立法權不包括稅收管理權。
一. 稅收立法權的內涵
1. 定義
稅收立法權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廢止稅收法律規范的權力。它是國家立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涉及稅收法律規范的源頭創設。
2. 主要內容
稅法制定權
即有權確定稅收法律的基本框架、內容等。例如,決定開征一種新的稅種,規定其課稅對象、稅率、稅收優惠等基本要素。
審議權
對擬制定的稅收法律草案進行審查和討論。在這個過程中,會從不同角度對草案進行分析,如是否符合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是否公平合理地分配稅收負擔等。
表決權
是對經過審議后的稅收法律草案進行投票表決的權力。只有通過表決,才能確定該草案是否能夠成為正式的稅收法律。
公布權
經過表決通過的稅收法律需要由特定的國家機關予以公布,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并公之于眾。
二. 稅收管理權的內涵
1. 定義
稅收管理權是指貫徹執行稅法所擁有的權限,是稅收征收管理機關在稅收征納過程中行使的權力。
2. 主要內容
稅種的開征與停征權
決定某個稅種是否開始征收或者停止征收。例如,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和政策需要,決定對某種特定消費品開征消費稅或者停止征收。
稅法的解釋權
對稅收法律條文的含義進行解釋。由于稅收法律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需要對條文進行準確解釋以確保稅收征管的統一性。
稅目的增減與稅率的調整權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調整稅目和稅率。比如,隨著新興行業的發展,可能需要在現有稅種下增加新的稅目;或者為了刺激某些產業的發展,適當降低相關稅目的稅率。
減免稅的審批權
決定對哪些納稅人或者納稅事項給予減免稅優惠。這需要綜合考慮國家的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等多種因素。
三. 兩者的區別
1. 權力性質和目的
稅收立法權側重于稅收法律規范的創建和源頭控制,目的是構建稅收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稅收管理權側重于稅收法律規范在征管過程中的具體執行和操作,目的是確保稅收法律的有效實施。
2. 行使主體
稅收立法權一般由國家的立法機關(如我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部分稅收法規的制定可能由行政機關(如國務院)在授權范圍內進行。
稅收管理權主要由稅務機關等稅收征收管理機關行使。
相關知識點推薦,可以點擊查看:
更多知識點的詳細解讀,考試重難點分析盡在東奧會計在線涉稅服務實務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稅務師
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2025《財務與會計》輕1名師·...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無形資產的取得
2025《財務與會計》輕1名師·...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固定資產折舊
2025《財務與會計》輕1名師·...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