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繳納稅款相關事項的核算_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進項稅額的核算 | 銷項稅額的核算 | 繳納稅款的核算 | 其他事項的核算 |
每一次發奮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賞賜。了解稅務師重要知識點在備考稅務師的過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下文為小編整理的《涉稅服務實務》科目基礎階段的必備知識點,各位考生一定要多加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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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與繳納稅款相關事項的核算
【所屬章節】
第三章 涉稅專業服務程序與方法和涉稅會計核算
【知識點】與繳納稅款相關事項的核算
進項稅額相關事項的核算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繳納稅款相關的事項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 | 繳納當月應繳增值稅的事項,應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
第二部分 | 營改增特定事項預繳增值稅,應記入: 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
第三部分 | 增值稅月末或季末結轉以及繳納稅款,應分別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的余額,歸集和轉入: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同時,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專欄科目,設置“轉出多交增值稅”和“轉出未交增值稅”進行期末轉出的核算 |
第四部分 | 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事項,應記入: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
因此,一般納稅人與繳納稅款相關事項的核算,集中于六個科目的確認:
(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2)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4)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5)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一、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專欄
1.核算內容
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繳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2.賬務處理
3.繳納當月增值稅額,主要是指:
增值稅納稅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4.本專欄不適用于“營改增”的特殊業務的預繳,特殊業務的預繳通過“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核算。
二、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1.核算內容
記錄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2.賬務處理
企業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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