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知識點:轉讓定價調查及調整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知識點:轉讓定價調查及調整。
【內容導航】:
(一)轉讓定價調查及調整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九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二節特別納稅調整的內容。
【基礎考點】:轉讓定價調查及調整
轉讓定價調查應重點選擇以下企業:
1.關聯交易數額較大或類型較多的企業;
2.長期虧損、微利或跳躍性盈利的企業;
3.低于同行業利潤水平的企業;
4.利潤水平與其所承擔的功能風險明顯不相匹配的企業;
5.與避稅港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企業;
6.未按規定進行關聯申報或準備同期資料的企業;
7.其他明顯違背獨立交易原則的企業。
實際稅負相同的境內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只要該交易沒有直接或間接導致國家總體稅收收入的減少,原則上不做轉讓定價調查、調整。
稅務機關對企業實施轉讓定價納稅調整后,應自企業被調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內實施跟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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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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