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_24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累犯 | 自首 | 立功 | 數罪并罰 | 緩刑 | 減刑 | 假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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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掌握)
一般累犯 | 概念 |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
成立條件 | (1)前罪和后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過失犯罪不成立累犯,如交通肇事罪就是過失犯罪) (2)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后罪應當被判處的刑罰,都必須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如有被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的情況,不成立累犯) (3)后罪必須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內。規定的5年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4)累犯不適用于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情況 | |
特別累犯 | 概念 |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
成立條件 | (1)前罪和后罪都必須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 (2)后罪必須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 |
所屬章節:第十八章 刑法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024考季《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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