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之債的細化規定_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債的發生原因 | 連帶之債的細化規定 | 債的效力 | 債權人撤銷權 | 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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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連帶之債的細化規定
【所屬章節】
第九章 債法
【知識點】連帶之債的細化規定
連帶之債的細化規定
連帶債務人 內部效力 | (1)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2)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追償權、代位權) (3)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按比例分擔 |
連帶債務 涉他效力 | (1)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范圍內消滅 (2)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范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 (3)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4)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生受領遲延效力 |
連帶債權 內部關系 | (1)連帶債權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2)實際受領債權的連帶債權人,應當按比例向其他連帶債權人返還 |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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