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法的淵源
2.效力沖突的解決方式
沖突類型 | 解決方式 | ||
法律之間 | 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 | 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 |
行政法規之間 | 國務院裁決 | ||
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之間 | 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 ||
國務院部門規章與地方性法規之間 | 國務院提出意見 | 應適用地方性法規的,直接決定適用 | |
應適用部門規章的,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 |||
部門規章與部門規章之間 | 國務院裁決 | ||
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 |
【解釋】在法律適用上,一般遵循以下3個原則:
(1)上位法優于下位法;
(2)新法優于舊法;
(3)特別法優于一般法。如果以上3個原則均無法解決或出現沖突,則適用“找家長”規則。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由于內容較多,且大多需要記憶,應注重知識點的理解,可以通過習題進行練習鞏固。